一大学生涉嫌过失罪 平和检察院做无罪处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漳州热线新闻外采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7
漳州热线6月17日讯 (通讯员 朱亚圣 陈小梅 驻漳州记者 汪长福)一在校大学生为了替堂姐出气,涉嫌过失致其堂姐前夫死亡。日前,平和县人民检察院鉴于该大学生是未成年人,其犯罪情节较轻,经慎重研究,决定对其实行不捕的无罪处理,并采取帮教措施,定期帮教考查,让其重返校园继续完成学业。
该大学生蔡某系福州某学院的在校生,因为奶奶去世,他于2008年3月底回到漳州平和。4月1日22时许,蔡某接到堂姐电话称,堂姐的前夫赖某无故殴打并纠缠她,要蔡某教训一下赖某。随后,蔡某叫其朋友李某 (未满16周岁)和张某一起去找赖某算账。
当他们在平和小溪镇高南路段发现赖某单独行走时,三人便下车持械追赶赖某。于是,赖某往断桥溪边方向跑,并跑进河里往河中心走,欲从对岸逃走。
4月6日,有人在高南断桥的河里发现了赖某的尸体,经法医鉴定,赖某系溺水身亡,于是,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将蔡某等人逮捕。
该大学生蔡某系福州某学院的在校生,因为奶奶去世,他于2008年3月底回到漳州平和。4月1日22时许,蔡某接到堂姐电话称,堂姐的前夫赖某无故殴打并纠缠她,要蔡某教训一下赖某。随后,蔡某叫其朋友李某 (未满16周岁)和张某一起去找赖某算账。
当他们在平和小溪镇高南路段发现赖某单独行走时,三人便下车持械追赶赖某。于是,赖某往断桥溪边方向跑,并跑进河里往河中心走,欲从对岸逃走。
4月6日,有人在高南断桥的河里发现了赖某的尸体,经法医鉴定,赖某系溺水身亡,于是,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将蔡某等人逮捕。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已经有0位网友对此文章发表了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