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臭气污染村庄学校-后续: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海峡导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7
漳州热线5月17日讯 (海峡导报驻漳州见习记者 汪长福) 本报于5月6日报道了漳州市龙文区一家炼油厂排出的废气污染村庄以及学校。昨日,记者从漳州市有关部门获悉,龙文区环保局已于近日发出对该炼油厂的限期整改通知,炼油厂方面也对此作出了整改报告。
龙文区环保局对该炼油厂进行现场检查后发现,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污染,固废物收集、贮存不符合环保要求。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到周边群众、师生的日常学习与生活。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环保局要求该炼油厂作出以下整改:1、对加热炉尾气处理设施进行整改,同时增加加热炉烟囱高度,使其符合要求,并且要求加热炉只能保留一个排气筒,烟气中的污染物要确定稳定达标排放;2、废矿物油、清罐固废物和整流残渣收集、贮存都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并做好原始记录;4、整改期间,该厂夜间10点至早上6点禁止生产。
环保局同时要求第2、3条整改措施限于本月底之前完成,第1条整改措施于6月10日前完成,若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环保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收到龙文区环保局下发的整改通知后,该炼油厂立即作出反应,并且在整改报告中表示,该厂因忙于市场开拓而忽视生产管理,现在要认真吸取教训,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整改。
龙文区环保局对该炼油厂进行现场检查后发现,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污染,固废物收集、贮存不符合环保要求。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到周边群众、师生的日常学习与生活。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环保局要求该炼油厂作出以下整改:1、对加热炉尾气处理设施进行整改,同时增加加热炉烟囱高度,使其符合要求,并且要求加热炉只能保留一个排气筒,烟气中的污染物要确定稳定达标排放;2、废矿物油、清罐固废物和整流残渣收集、贮存都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并做好原始记录;4、整改期间,该厂夜间10点至早上6点禁止生产。
环保局同时要求第2、3条整改措施限于本月底之前完成,第1条整改措施于6月10日前完成,若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环保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收到龙文区环保局下发的整改通知后,该炼油厂立即作出反应,并且在整改报告中表示,该厂因忙于市场开拓而忽视生产管理,现在要认真吸取教训,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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