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漳州市区经济适用房于7月1日开始受理申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闽南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6
漳州热线5月16日讯(闽南日报记者程琳)今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将于7月1日开始受理申请。据悉,只要同时满足“具有市区城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和“家庭年收入符合当年度市政府公布的家庭低收入标准”等三个条件的家庭,届时可到市、区房改办领取申请表,并于7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向市、区住房保障办(房改办)提出申请。其中,市属单位在市住房保障办(市房改办)受理,区属单位与各街道办事处分别在芗城区住房保障办(房改办)和龙文区住房保障办(房改办)受理。
据了解,今年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已选址在芗城区金岭路以北、厂西二路以东,整个项目用地194亩,户型面积设计均在60平方米以内,预计可提供3500套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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