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强制新标准9月1日起实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漳州热线-信息快报收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5
漳州热线8月25日讯(闽南日报记者 黄舒哲)记者从漳州市教育部门获悉,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公告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2号修改单》(简称“新标准”),从9月1日起,我国将实施新的校车强制标准,不符合新标准的校车将一律不准运行。
将实施的校车“新标准”明确了校车概念: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按乘坐对象分包括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和其他校车,按车辆属性分包括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新标准”规定,无论专用校车,还是非专用幼儿校车和非专用小学生校车,在运送学生时也不允许核定站立人数。校车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均应不小于50%,且不应张贴有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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