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不得承包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漳州热线新闻外采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3
12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称,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食堂坚持不得承包经营的原则,由学校自主实行公益性经营。农村完全中学食堂应根据高中和初中学生不同比例,由各设区市决定是否承包经营。
今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将推广实施 “免费营养早餐工程”,由一个蛋、一杯豆浆(或稀饭)、二至三两馒头构成,由每所寄宿制学校统一组织对寄宿生发放。
(记者 许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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