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49个城乡集贸市场将升级改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福建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5
漳州热线5月25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赖文忠)近日,福建省下发推进城乡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计划在今年对福建省定的49个城乡集贸市场实施升级改造。
今年福建我省升级改造项目的重点分为两种:一是规范化改造,即现有集贸市场就地或异地改造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完善市场交易、快速检测、垃圾污水处理和安全监控等硬件设施,建立健全各项经营管理规章制度;二是“农改超”改造,即集贸市场就地全部或部分改造或异地置换改造为生鲜超市。
集贸市场规范化改造项目的申请条件:近两年市场年交易额,市、县城区在1000万元以上,乡镇所在地在400万元以上;改造后的市场营业面积,市、县城区不小于1000平方米,乡镇所在地不小于600平方米,功能和设施符合集贸市场改造要求;改造项目应在2008年或上年度内完成并投入使用;达到省经贸委规定的城乡集贸市场规范化改造验收标准,评分合格;省级财政性资金前五年未给予补助的。
今年福建我省升级改造项目的重点分为两种:一是规范化改造,即现有集贸市场就地或异地改造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完善市场交易、快速检测、垃圾污水处理和安全监控等硬件设施,建立健全各项经营管理规章制度;二是“农改超”改造,即集贸市场就地全部或部分改造或异地置换改造为生鲜超市。
集贸市场规范化改造项目的申请条件:近两年市场年交易额,市、县城区在1000万元以上,乡镇所在地在400万元以上;改造后的市场营业面积,市、县城区不小于1000平方米,乡镇所在地不小于600平方米,功能和设施符合集贸市场改造要求;改造项目应在2008年或上年度内完成并投入使用;达到省经贸委规定的城乡集贸市场规范化改造验收标准,评分合格;省级财政性资金前五年未给予补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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