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警方公布非法传销的六大特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漳州热线-信息快报收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
“只要交996元,就能开一家某品牌的特许加盟店、直营店或是成为合作的股东。”这样的好事,你相信吗?警方提醒市民千万别轻信,这是传销惯用手段之一,一旦你交了钱,就无法摆脱其控制。
“昨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2007年7月16日至8月15日,我省打击传销集中行动中共受理涉嫌传销案件19起,立案侦查7起,取缔传销窝点16个。”同时,警方向公众通报了当前我省传销的主要手法和特点,希望群众提高辨别能力谨防受骗。
传销活动6大特点
一是组织严密,活动隐蔽。对参与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实施人身和精神双重控制,甚至暴力威胁,传销头目则隐藏幕后遥控指挥。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在自己的户籍地或居住地实施犯罪行为,而是经常更换犯罪地。
二是方式多变,以“拉人头”为主要形式。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年龄主要集中在18至35岁之间,文化程度多为中专以下学历。传销主要通过发展下线,团体计酬方式进行。
三是发展下线不择手段。传销组织者常常打着招聘旗号,先将亲友骗来,再以办暂住证的名义收走他们的身份证和财物,并以交押金为名收取一定金额的钱,切断他们与外界的联系,对其人身自由加以控制。
四是利用名人效应对传销人员进行“洗脑”。利用发展对象想脱贫致富的心理,灌输传销理论知识,不断进行“洗脑”,让许多参与人员从开始的反感、抵制到逐步认同,并最终积极参与,从受骗者变成骗人者,形成恶性循环。
五是传销载体由有形商品向无形商品发展。以推广技术、学习先进理念等无形商品的传销方式已逐渐取代以化妆品、保健品等为载体的传销方式。
六是传销组织具有严密的等级制度和利润分配方式。采取“家庭式居住”方式进行管理,几人至十几人居住在租住房中,统一吃住、统一行动、男女混居。利润分配按级别严格划分,每个层次都有规定的营业额和下线人数指标。 (记者 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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