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验检疫系统试水“官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福州日报-漳州热线-新闻中心-收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17
本报讯(记者黄玉妹通讯员李兆芳)昨日上午,308名检验检疫人员走进福州考场,参加笔试答题。通过这场考试者将成为把守国门的首批“检验检疫官”。这也是人事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组织的首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任职资格考试。
过去,行政机关公务员均被称为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笼统用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等来定级别。明年1月1日实施的《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将其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从2003年底始,国家质检总局开始实行“检验检疫官”制度试点的研究和探索,年初在福建等地质检机构开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按照试点设计,“检验检疫官”共分为7级。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用1年左右时间初步建立起“检验检疫官”制度,试点范围仅限于福建检验检疫系统从事法制、检务、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食品检验、合格评定等业务工作的在职公务员,任职资格都要通过相应类别任职资格考试才能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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