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漳州热线 >> 站长提示:
您现在的位置: 漳州热线 >> 八闽考试 >> 资格类考试 >> 司法考试 >> 复习指导 >> 文章正文
2007司法考试考生必看:刑诉法证据试题详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漳州热线-考试频道收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16

 1.单选题24.某市检察院张某在办理一起受贿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之一系其堂妹,故申请回避并经检察长同意。下列关于张某在申请回避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效力问题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均无效B.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均有效C.取得的证据有效,但进行的诉讼行为无效D.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检察长决定答案:D

  本题既考证据制度也考回避制度,实际上涉及到违反回避制度取得的证据的效力问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修正)》第三十条规定:“因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或者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回避的检察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者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所以,D项正确。

  2.单选题26.下列哪一种证据属于直接证据?

  A.韩某杀人案,证明被告人到过案发现场的证人证言B.马某盗窃案,被害人陈某关于犯罪给自己造成物质损害的陈述C.高某放火案,表明大火系因电器短路引起的录像D.吴某投毒案,证明被告人指纹与现场提取的指纹同一的鉴定结论答案:C

  本题考证据的学理划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是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系所作的划分。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是指犯罪事实是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一个证据只要能够单独证明某人是否实施犯罪,该证据就是直接证据。本题中的ABD项都可以单独说明高某没有实施犯罪,所以答案为C项。

  3.多选题68.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法庭审理期间李声称侦查人员曾对其实施刑讯逼供,李妻也提出其证言出自侦查人员的威胁、引诱、欺骗。经法院查明,上述情况属实。下列证据材料哪些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A.李某的有罪供述B.根据李某的有罪供述找到的杀人凶器C.李妻的证言D.根据李妻的证言找到的李某转移被害人尸体时使用的布口袋答案:AC

  本题考查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规则。采取刑讯逼供或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指控和定案的证据。对于“毒树之果”,我国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则未作规定,所以,本题的答案为AC。

  4.不定项96.侦查人员询问证人时,正确的做法是:

  A.侦查人员甲,询问前向证人介绍了基本案情,告知证人应当如实地提供证言B.侦查人员乙,对拒绝作证的证人进行了拘留,保证了及时收集证据C.侦查人员丙,询问17岁的证人许某时,通知其父到场D.侦查人员丁,同时询问了共同目击证人李某、杨某答案:C

  本题考证据的收集———询问证人的程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明确规定了询问证人的程序: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询问未成年证人时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为避免证人之间相互影响,询问证人应当分别进行;我国刑事诉讼法还明确规定拘留的对象仅适用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对证人不得适用任何强制措施;另外,询问证人前,如果向证人介绍基本案情,则会对证人如实作证产生不利影响。所以本题答案只能是C。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我来说两句 ——已经有0位网友对此文章发表了评论
      昵 称: *必填    ·注册用户·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政治、黄色淫秽等内容的评论,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网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评论内容只代表机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评 论
    内 容

    最新图文

    没有任何图片文章
    图片漳州
    评论列表 (最新8条仅限网友观点!)

    推荐文章
    推荐文章2007年司法考生必看:…推荐文章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辅…
    推荐文章2006年司法考试分类强…
    热门文章
    普通文章2007司法考试考生必看…推荐文章2007年司法考生必看:…
    推荐文章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辅…普通文章2006年司法考试分类强…
    普通文章06年司法考试分类强化…推荐文章2006年司法考试分类强…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会员服务   |  企业专栏   |  企业建站   |  虚拟主机   |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漳州热线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镜像
    Copyright @ 2004-2008 漳州热线sowt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产业部备案编号:闽ICP备05000277号
    广告投放 :0592-5285350 漳州热线QQ120233096:120233096 邮件:todayzz@126.com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网友发布的信息与本站无关或者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来电告知。特此声明
    制作维护单位:漳州热线网络中心 旭升设计工作室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并使用IE5.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