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助学机构发布广告须备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漳州热线-信息快报收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9
今后,自考助学机构发布广告时必须备案。这是记者从省自考办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中了解到的。
《通知》指出,各自考助学机构应规范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内容。助学机构在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前,应认真填写申请表,并把招生简章和广告报送省自考办助学科备案审查。合作办学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其招生简章和广告由主考院校成教院签署意见后报省自考办助学科备案审查。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没有相关文章
| ——已经有0位网友对此文章发表了评论 |
![]() 没有任何图片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