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自考有新规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漳州热线-信息快报收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8
(记者江少菁见习记者邱丹燕)9月7日,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宣传推介会在我市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今年出台了一些新规定。
按照新规定,从今年起,《英语》(一)可用非本专业合计为7学分的课程替代;《英语》(二)可用非本专业合计为14学分的课程替代。从2007年4月开始,《高等数学》(二)(9学分)调整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5学分)和《线性代数》(4学分)。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在学期间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毕业时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并取得毕业文凭者或在毕业后三年内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并取得毕业文凭者,可按自学考试学历由省人事厅发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此报到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证具有同等效力,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自考毕业生可持就业报到证转移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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